一、办公室(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办公室)职能
1.负责局机关、市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内外联系和协调工作;
2.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文书档案等工作;
3.负责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等会议记录以及大事记的汇集整理及有关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做好局长办公会、局务会议部署工作的调度、督办和落实;
4.负责局机关公务接待、后勤服务、节能、车辆管理、安全保卫和卫生等工作;
5.负责局机关、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
6.统筹做好老干部信访工作;
7.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
8.负责局机关、指导直属单位的文明创建工作;
9.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调研宣传科职能
1.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调查研究,提出发展对策建议;
2.负责研究和探索新形势下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的工作思路、方法和途径;
3.负责宣传中央和省、市委(政府)关于离退休干部工作和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的方针政策,利用媒体、“网上党建平台”等宣传全市老干部工作;
4.负责起草有关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的情况报告、典型材料、工作总结及全市性的年度会议文字材料,研究制定全市老干部工作要点;
5.负责《老干部工作信息》的编印,《烟台年鉴》老干部工作部分的撰写、上报工作;
6.负责并指导全市各级老干部工作调研信息宣传工作,承办上级下达的老干部工作年度课题调研任务;
7.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统计工作及离退休干部信息库的管理、维护和使用;
8.负责对全市离退休干部工作典型的发掘、培养和宣传工作;
9.负责综合性业务工作的统筹规划、协调和落实;
10.负责局门户网站的管理维护使用工作;
11.负责《老干部之家》、《中办通讯》等刊物的征订、发行工作;
12.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指导与教育活动科职能
1.研究制定全市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各级各部门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党委)工作,加强离退休干部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
3.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全市“双先”表彰对象的评选推荐工作,做好全国、全省“双先”表彰对象的推荐工作;
4.负责组织开展离退休干部网上党建工作,负责网管员、网宣员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5.指导各级各部门做好离退休干部党建考评述职工作,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的评选表彰工作,做好全国、全省离退休干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的推荐工作;
6.负责离退休干部党工委(党委)书记、老干部党支部书记培训工作;
7.指导老干部党校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以离退休干部为主体的涉老社团党组织建设;
8.负责全市离退休干部文化养老的研究和落实,统筹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文体活动;
9.指导全市老年大学、老干部活动中心和老干部社团工作;
10.指导全市离退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组织举办退休市管干部研习班工作;
11.组织引导离退休干部发挥作用,深化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活动;
12.做好全市离退休干部人才库工作,指导全市各级老干部志愿者服务活动;
13.负责市直厅级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工作;
14.负责全市老干部局(科)长培训工作;
15.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政策协调科职能
1.督促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单位)落实离休干部“两项待遇”,配合中央、省属驻烟单位做好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2.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并协调落实离退休干部养老、医疗等服务保障政策;
3.负责上级移交烟台管理离休干部、易地安置离休干部和移交老干部工作部门管理的军队离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4.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拟定退休干部养老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指导做好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5.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副厅级以上老干部生病看望、逝世后有关政策落实工作;
6.做好有关老干部政策落实方面的信访工作;
7.负责与有关部门离退休干部政策方面的沟通联络;
8.负责特殊困难事业单位及上收企业离休干部统筹外补贴的资金协调、审核和落实工作;
9.负责市直单位离休干部及遗属特殊困难专项救助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特殊困难离退休干部的帮扶救助工作;
10.负责组织老干部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情况通报、走访慰问、征求意见等工作;
11.负责市直老干部工作联络员工作;
12.承担市委离退休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3.指导全市老干部工作部门管理的干休所工作;
14.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党建办公室(人事科)职能
1.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党组织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工作。
2.负责局机关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考核奖惩、干部人事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做好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管理、考核奖惩、干部人事工作。
3.负责局系统干部职工工资、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和工人技术等级考核的核定审核工作。
4.负责局机关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做好干部职工的社会保障工作。
5.负责局系统重要事项及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工作;
6.负责局系统工会、共青团、妇女、计生等工作;
7.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