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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制定实施干部荣誉退休制度

责任编辑:老干部局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04-20 09:36:39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老干部要思想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精神上关怀”的要求,切实增强广大退休干部的荣誉感、自豪感、归属感,近日,烟台市委组织部、市委老干部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印发《关于实行干部荣誉退休制度的通知》,干部荣誉退休制度主要包括七项内容。

  进行组织谈话。干部退休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人事部门安排专人或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本人进行个别谈话,肯定贡献、表达敬意、征求意见、了解思想,引导干部及时调整心态、转换角色,确保退休前后思想稳定。

  举办荣退仪式。干部退休文件批复后的当月或次月,由单位举办荣退仪式。灵活采取专题座谈会、介绍退休干部成长历程、离别赠言感言、重温入党誓词、颁发退休证书、结合工会有关政策赠送纪念品等多种形式,肯定和褒奖退休干部爱岗敬业、担当奉献的精神,鼓励广大在职干部学习他们的精神品格,不断凝聚为党的事业担当奉献的合力。

  安排服务对接。单位组织人事(老干部工作)部门为退休干部专题讲解各项退休政策待遇,参加党组织生活的规定要求,并协助办理退休手续,做好退休后的管理衔接工作。定期征求退休干部对老干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努力实现老干部服务管理工作精准化、规范化。

  组织健康体检。单位要组织当年退休、未参加单位集中体检的干部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档案,全面了解健康状况,做到疾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治疗,为干部退休后的健康生活打下基础。

  开展专题培训。单位或老干部工作部门要以适当形式举办新退休干部专题培训班,以适应退休生活、养生保健、发挥正能量为主要内容,采取专题讲座、辅导报告、建立体会分享微信群、发放服务手册等方式,让新退休干部及时了解上级对老干部工作的新要求,科学规划退休生活,真正做到离岗不离党、退休不褪色。

  引导发挥作用。老干部工作部门要及时了解退休干部的特长专长、志趣爱好、工作经历、身体状况等,把有特长专长的退休干部纳入到退休干部人才信息库,向他们介绍志愿服务活动安排、关心下一代工作需求等,鼓励他们积极加入志愿服务工作,争做正能量活动的参与者、清廉家风的传承者、孝老爱亲的示范者、邻里和睦的带头者。

  加强纪律教育。单位要通过组织开展过政治生日、党性体检、观看警示教育片等专题党性教育活动,认真落实各级关于退休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等有关规定,强化纪律规矩意识,坚持原则底线,守住操守晚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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